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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安全生产承诺----检察机关与涉案企业的双向奔赴

    一年春作首,万事行为先。为深入贯彻“八号检察建议”,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服务企业年”,2024年3月20日春分之际,龙潭区人民检察院第一、二检察部,会同龙潭区应急管理局、龙潭区司法局、龙潭区生态环境局,共同走进吉林市盛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结合近期该企业发生的危险作业案件,开展“问需送法”走访座谈及宣传活动。

合规检查,监督企业用“心”创“新”

    走访过程中,检察机关一行在企业负责人的陪同讲解下,实地参观了企业停车间、办公楼等设备设施,了解企业工作流程、企业合规计划及新增安全生产制度等内容,发现该企业原相关违规设备仍有部分残留未拆除,安全保障制度体系仍不完善。经了解,该设施已经废弃,并于当日立即拆除,相关制度也将进一步建立。检察机关结合企业合规标准,就进一步优化安全运输责任分配、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问题与相关负责人展开深入交流,推动企业不断夯实安全生产责任,用心打造企业安全生产新面貌。


座谈交流,助力企业以“规”正“轨”

    调查了解后,检察机关与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共同展开座谈,将近期办理的该企业内发生的危险作业案件处理结果进行通报,再次重申安全生产刑事法律规定,阐明检察机关“八号检察建议”的内容和精神,同时针对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高整改质效提出建议。检察机关了解到,该企业因经营项目变更,房屋产权证一直无法办理,且现有房屋建设情况不符合专业条件,导致无法安装自用撬装加油装置,大大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不利于企业长足发展。为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检察机关详细询问记录,阐述了解决企业难题的下一步工作思路,由龙潭区应急管理局邀请相关行政单位人员现场电话解答。检察机关以企业合规为契机,以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对企业作出专业指导,帮助企业安全生产早入步入正轨。


宣传普法,服务企业以“诺”易“诺”

    第一检察部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刑事司法政策,在座谈后向企业开展精准宣传普法,发放宣传手册,张贴《企业安全生产十二条》守则,帮助企业树立“生产再忙,安全不忘”的安全生产理念,发挥检察权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检察机关承诺,将贯彻落实“检察护企”工作要求,积极能动履职,为企业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司法服务,涉案企业也郑重签署了《安全生产承诺书》,向检察机关作出安全生产、不忘初心的承诺并备案,实现了检察机关与企业的“双向奔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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