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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未”来丨勿以恶小而为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频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预防未成年犯罪成了当务之急,为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4年3月19日上午9时许,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果丹来到大口钦满族镇中心小学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学生与法律》宣讲活动。

    作为该校的法治副校长,果丹庭长以什么是法、与学生相关的法律、违反法律需要承担责任等内容为引领,以真实案件为例,深入浅出的对学生驾驶机动车、网络打赏、造谣诽谤、盗窃、故意伤害及故意杀人等方面进行了剖析讲解,通过案例引导同学们的自主思考。如何识别不良行为、发现不良行为应该做什么,怎样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以及如何保护自己,通过深省使同学明白预防犯罪的目的。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明辨是非,彻底告别不良行为,提高法制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学生,做一个合格公民。课后,果丹法官与教师们进行了座谈,发放60余份《普法宣讲调查单》。双方就校园欺凌等情况及该如何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抵制校园欺凌,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我们需要告诉孩子们,不要做残忍的施暴者,也不要做懦弱的受害者,让我们共同努力,用司法的力量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愿所有青春都能被温柔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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