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的成功调解并当庭履行,不仅体现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也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温度。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当庭履行义务,为这起纠纷画上了一个令人满意的句号。
2016年6月,被告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张某借款5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年利率16%(即年利息8000元),2021年11月,被告给原告出具了借条,后原告多次催要借款无果,遂向龙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承办法官细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仔细审查了相关证据,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最终双方同意庭上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当庭履行了还款义务,将所欠款项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原告也表示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双方握手言和,曾经紧张的关系得到了极大的缓和。
龙潭法院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拓展多元纠纷化解新途径,确保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法官有话说
在法律的框架下,通过理性的沟通和协商,矛盾是可以化解的,权益是能够得到保障的。同时,这也为广大民众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示范,当遇到类似的纠纷时,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尊重法律,相信司法,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法治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