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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法庭执行惠民生、暖民心、保春耕

 春耕生产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性工程。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乌拉街人民法庭针对春耕时节涉农案件特点,开辟涉农纠纷“绿色通道”,建立“三优先”工作原则——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组建由员额法官牵头的“助耕专班”,对农资购销、土地流转等小额民生案件实行台账管理、动态追踪,为春耕生产按下“法治快进键”,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小案不小办”的司法温度。

 近日,龙潭法院乌拉街人民法庭执行和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的被执行人赵某是金珠镇远近闻名的种粮大户。2024年,因玉米价格下跌,赵某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未能按期清偿种子农资商店10万元货款。2025年春耕在即,农资商店急需大量资金进行春耕备货,于是向乌拉街人民法庭申请对赵某进行强制执行。

 面对农资商店春耕备货的资金周转压力与种粮大户生产资料短缺的双重困境,执行法官陷入了两难,他既想保障农资商店的正常经营,又要为赵某保留再生产空间。承办法官分别与双方电话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优方案。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双方都有了调解的意愿,于是,承办法官根据双方情况制定了一个还款计划:赵某需偿还丁某5万元,当日支付3万元,剩余2万元10日内付清;余款分5个月结清,每月还款4000元,双方一致认可还款计划,并对法官的细致周到表达了感谢。

 还款当日,执行干警李海聪、景秭轩组织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赵某当场偿还了3万元,并承诺会按照还款计划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法庭持续跟进与督促还款,现欠款已全部执行到位,这一举措实现护春耕与保民生的同步司法保障。

 乌拉街法庭开辟春耕纠纷绿色通道,积极推进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建设,通过柔性的执行手段,解决好辖区老百姓急难愁盼的“心头大事”,确保涉农案件办理不误春时,用司法力量服务乡村振兴。

来源:龙潭区人民法院

初审:刘正道

复审:杜

终审: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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