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效能,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凝聚社会维权共识,全力营造安全、舒心、便捷、优质的消费环境,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与龙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潭区人民法院等10家单位联合,于吉林市龙潭区创业大市场门前设立活动会场,开展了以“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三月时节,春寒料峭、乍暖还寒。活动现场,检察干警紧紧围绕中消协“共筑满意消费年”的主题,通过设置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检察官精心梳理了过往办理的诸如“鸭肉冒充牛肉”“销售有毒有害‘减肥咖啡’”等典型案例,以生动鲜活的案例进行释法说理,提醒公众提高防范意识。通过展示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及虚假广告等相关刑事案件的成果,向群众彰显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的坚定态度。
检察干警还在现场详细介绍了消费者维权途径和法律知识,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引。特别提示在网络购物时,消费者应及时截图留存证据,一旦遇到消费纠纷,可以立即向购物平台投诉或者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注消费者的紧迫需求和痛点问题,严厉惩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动构建 “行政监管+司法保障+社会共治”的消费维权大格局。以典型案例为警示,以法治力量为有力支撑,携手社会各界共同打造满意消费的和谐环境。
来源:龙潭区人民检察院 初审:刘正道 复审:杜 赢 终审:赵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