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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平安建设模式
【聚力推进“111”平安建设】创建法官进网格新模式 深化“1+3”解纷机制 助力“111”平安建设和网格治理专项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和周强院长提出的“全国各级法院要大力推进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要求,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诉源治理工作,紧抓网格治理前端防控,通过实施员额法官“1+3”解纷模式,有效服务群众,解决群众在诉讼、调解等环节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不仅减少群众诉累,也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案件增量,做到了真包真保、真出成效。
目前,“1+3”解纷模式已纳入辽源市城乡基层治理工作任务清单,成为党委、政法委主抓的网格治理专项工作重点工作任务,真正实现“党委领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制保障”的多元化解纠纷新格局。‍
守正创新
    构建矛盾化解新模式
    辽源中院党组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将实施员额法官“1+3”解纷模式列为一把手工程,制定《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员额法官“1+3”解纷模式的实施意见》作为工作依据和参考,构建“领导包保,各院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院长包保推进,立案庭庭长协调落实”的组织框架。两级法院明确工作分工,压实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法官+调解员+网格员+群众代表”的联动解纷机制,全面提升网格治理工作效能,构建结构合理、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管理体系。‍
    家住东辽县白泉镇78岁高龄的陈大妈常年独自生活,三个子女分别在上海、大连等地工作,因与子女存在过深的矛盾,所以多年来子女没有给老人支付过赡养费。随着年龄增加,老人体弱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面临着生活难、就医难等诸多问题,有轻生的念想。今年春节前,村里的网格员将情况反馈给辽源中院立案庭法官。考虑到三个子女远在外地,无法及时赶回,加之疫情原因,老人的困境亟待解决。立案庭立即与辖区网格员、调解员沟通,指导其采用人民法院音视频调解平台,采用手机音视频调解方式,在老人家中组织与三个子女的音视频沟通,线上宣讲法律、政策和老人的困顿,以及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最终达成在线音视频调解协议,三个子女在48小时内,通过手机微信向陈大妈分别给付8000元赡养费,共计24000元,即时履行。老人足不出户便完成了解纷全过程,感动得热泪盈眶,连说三声感谢党。
    法官通过深入乡村社区,走进人民群众中,与调解员、网格员沟通协作,以群众代表作为调解纠纷的纽带,开展各类诉讼服务,从而打开社区、村屯矛盾纠纷前站化解新局面,实现“1+3”解纷模式常态化、实质化运行。
    4家基层法院、9家人民法庭共指派员额法官79名,包保村屯、社区574个,吸纳网格长、网格员共计1109名,调解员751名,挑选群众代表1818名,实现包保全覆盖,将诉讼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全面提高解纷效能。
凝心聚力
    筑牢前端化解新阵地
    各县区法院针对性选派法官,对接辖区内社区,人民法庭在辖区范围的基础上再细化,在包保社区、村屯,制作并悬挂《法官进网格“1+3”多元解纷公示板》,对接乡镇、村屯,在街道、社区、村委会等地点设置法官联络点,包保法官开展“挂牌式”服务,深入社区就地问案,使原本不可开交的矛盾能够及时化解,不仅免去了当事人对簿公堂的诉累,也节省了司法资源,取得较好的解纷效果,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
    充分发挥网格员、群众代表对本网格千家万户知根知底的前端优势,在网格员、群众代表发现到问题、排查到矛盾时,第一时间邀请调解员参与一般性矛盾化解;在需要专业理论解决问题时或在解纷过程中遇到困难阻力时,由包保法官介入,发挥法律保障和后台支撑作用,开展专业化司法调解指导,真正发挥好稳定村屯、社区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今年以来,辽源两级法院累计化解涉及婚姻家庭、侵权责任、合同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2184件,其诉前调解1864余件,调解成功率保持在70%以上;适用速裁程序320余件,结案率高达95%,有效减轻群众诉累,降低诉讼成本,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解纷工作网格化,查人找物不再难,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推深做实
    提供高效解纷新保障
辽源两级法院依靠专业力量,将司法服务送到社区群众身边,力促审判力量下沉、解纷重心前移、司法服务延伸。包保法官通过与网格员进行对接,实现“办案法官远程指导、网格员在乡镇社区、运用吉林移动微法院、协助群众办理网上立案”的服务模式,实现非诉解纷与诉讼流程的有机衔接。包保法官通过全面统计、梳理、汇总,包保区域多发、易发的矛盾纠纷类型、数量、处理情况及反馈效果。定期将解纷情况进行汇总,方便统一解纷尺度和标准,提高解纷效率和解纷质量。
    依靠法院的专业力量对调解员、网格员、群众代表进行法律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定期开展以案释法、巡回办案等活动,全面提高调解员、网格员调解能力和解纷水平,定期宣讲类型性、突出性案例,供调解员、网格员参考。全面依托吉林移动微法院应用平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和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坚持开展日常排查,重点排查、综合治理相衔接,充分发挥基层社区、村委会群防群治作用,实现纠纷“发现在早、预防在先、处置在小,解纷在前”。‍
    与时俱进
    开创基层治理新局面
    为更好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委书记景俊海来辽源调研提出的“六个牢牢把握”要求,全面落实全省乡村旅游发展大会、千村师范创建百日攻坚动员部署会精神,研究制定《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助力全市统筹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十项措施》,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结合辽源市“两区十带多点”的乡村旅游空间发展格局,以人民法庭为中轴,建立辐射全市重点旅游乡村景区的“法官1+3”旅游办案点,借助“法官+调解员+网格员+群众代表”多员协作优势,创建司法服务新模式,保证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切实提升旅游纠纷化解效率,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东辽法院安石人民法庭率先在安石镇朝阳村建立乡村旅游景区巡回办案点,依托“1+3”解纷模式,充分利用“吉林移动微法院”“二维码直通法庭”等智慧法院的线上APP,通过建立网格服务微信群、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单等工作方式,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线上线下的有效对接。
法院开展与乡村的连点共建工作,选派法官干警与辖区村委会对接,全力争取村委会对法官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发挥“1+3”解纷模式覆盖城乡全域的调解组织网络的优势,集中解决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存在的问题,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对历史遗留的邻里水坑边界、占用村中规划道路等各类纠纷,采取上门服务,就地化解的办法,推动乡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等工作取得实质性提升,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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