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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平安建设模式
辽源政法战“疫”群英谱·集体篇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辽源市人民院第五检察部认真做到“两手抓”,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职责履行,全体干警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无证无照经营的案件,充分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下发检察建议,形成与行政机关共同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和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强大合力。

2019年年底,发现有人在网上售卖野生动物,该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第五检察部及时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向林业部门下发了检察建议。目前,林业部门所属森林公安局及时找到涉案人员李某某,依法进行调查,同时也获取了异地贩卖野生动物上线人员的信息,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检察机关将继续跟进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加强对贩卖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监督。

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的监督,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通过网络办公方式,主动加强与林业部门的沟通联系,了解有关情况,配合林业部门共同履行保护野生动物职责,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监管,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的检查,对已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养殖单位,依法及时履行撤销、吊销或者注销的监管职责。同时,及时指导基层检察院,加强与林业部门的联系,共同开展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

加强对无证出售疫情防护用品的监督。依法严惩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提前介入监督一起无证无照经营案。疫情期间,无证无照经营的温某某先后进购含量75%乙醇消毒剂(酒精)和益牌84消毒液,高价销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将温某某抓获,依法立案调查,扣押了违法财物,目前正对温某某履行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监管职责。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将依法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及执行情况,同步履行检察监督职责。






辽源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深知戒毒所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深感责任重大。一个多月来,所党委带领全体民警全力以赴抗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疫情发生后,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预案》迅速落实防控各项工作。研究决定自1月27日(正月初三)16时开始全封闭,所民警启动封闭隔离轮换执勤,先后9次下发所文件,对全体民警提出了37条规定和要求,出台措施,全所上下全力以赴投入到抗击疫情工作中来。

辽源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自1月27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以来,按照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先后三次对全体民警进行了逐人排查,重点排查民警及亲属是否有湖北省武汉市驻辽返辽人员,同时密切关注全体民警和职工的身体健康情况,坚决做到全覆盖、零死角、无盲区,并实时上报动态变化情况,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根据我所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并随时根据上级要求,调整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为了能够有效防疫,排解负面情绪,让民警能够掌握疫情,了解疫情,以一个良好的心态面对疫情防控期间的生活、工作。2月2日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开通“防控之声”心理援助热线 ,开展义务心理援助,截至目前,已服务36人次,为所内戒毒人员和民警心里疏导14人次。

辽源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全体民警和戒毒人员在疫情期间,身体状况良好,情绪稳定,没有不良反应。所内安全稳定,秩序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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