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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精准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投入帮扶资金178万元,为贫困村建设引进光伏发电等4个脱贫项目,88个被包保的贫困户205人全部脱贫,实现贫困村收益71万元。辽源检察机关强化政治站位,创新帮扶举措,精准服务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包保了7个贫困村。两级检察院把脱贫攻坚作为政治任务,明确为“一把手”工程,压实包保责任,发挥“造血”功能,激发脱贫意识,夯实基础设施,增强法治保障,大大增加了贫困户的获得感、幸福感。在攻坚战中,两级检察院领导率先垂范,走访包保村、谋划帮扶措施、督战脱贫项目,认真落实“四项清单”,高位推进了脱贫工作进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吉山要求,每一项帮扶都要贴合贫困户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实际需求,做到精准发力。2018年以来,两级检察院检察长深入扶贫村调研50余次。市人民检察院为包保的东丰县大兴镇金凤村提供帮扶资金20万元,其建设的5个食用菌大棚收入12.7万元,使68户165人实现脱贫。东辽县人民检察院确立“以短养长、以短促长、长短结合”的产业扶贫思路,采取“公司+基地+贫困户”的模式,为尚志村引进入股金翼蛋品项目,让贫困户年人均分红近千元;引入资金13万元,成立农机合作社,购买农机具2台,年收入万元。2018年,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又引入扶贫项目资金40万元,尚志村以本金形式入股东辽县坤奥袜业有限责任公司,当年就收益4万元。东丰县人民检察院为贫困户购买130只鹅雏,将成鹅卖出的所得作为了帮扶资金。

“脱贫先脱貌。”为将脱贫攻坚与建设美丽乡村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贫困村的公共服务设施,刘吉山多次调研指导金凤村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为金凤村协调190万元资金,修建了文化广场和村路及边沟。4个县(区)检察院还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包保干警彻底清理了每个贫困户的室内外垃圾。东丰县人民检察院资助包保村在改建村部、村路和文化广场的同时,又协调县民政局、住建局翻盖1户贫困户的泥草房,改造了4户贫困户危房,在村路两旁种植光辉海棠树1100棵,绿化道路2.2公里。

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2017年以来,两级检察院依法查办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15人。为推进包保村的法治建设,2018年,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到太和村开展了扫黑除恶知识专题宣讲会。检察机关的法治保障脱贫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的政策规定,以办案促脱贫,对因案致贫做到了“应救尽救”。2016年9月,市人民检察院支持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抗诉,二审使被告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被害人获赔偿15万元;2020年1月,西安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调查取证,召开司法救助案件听证会,使重伤不能自理的被害人获得9万元司法救助金;2020年3月,东丰县人民检察院向省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经市人民检察院核实后,给予被害人司法救助资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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