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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扩大)会议暨立法工作推进会
    9月17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扩大)会议暨立法工作推进会,传达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市有关立法方面的重点任务及《关于报送立法规划(2022—2026)和2022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的通知》,对今后立法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志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分别就《辽源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草案)》《辽源市柞蚕产业发展条例(草案)》《辽源市室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审核和提交审议准备工作情况作了汇报。
    就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邵志刚指出,今年的立法工作在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司法局和起草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下,法规草案起草质量和工作效率较往年有较大的提升。2021年度立法计划确定的3件地方性法规,其中1件在6月份已具备提交审议条件,1件在6月份完成初稿,另外1件在社建委的推动下已启动草案的起草工作,提高了法规起草的工作效率。起草部门要及时向政府提交议题,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日程,保证法规草案尽快进入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
    邵志刚强调,地方立法工作是落实法治建设任务和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建设任务清单中对有关立法的任务作了明确规定。立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按照要求,加强工作协同、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邵志刚要求,今年是八届人大最后一年,换届工作即将启动。精心谋划九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和2022年立法计划工作,是当前的一件重中之重的大事,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未来立法工作的基础。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立法、为民立法的理念,保证立法项目的质量。政府部门要加强与立法职能部门沟通,深入研究立法的目的和管理措施,为提出的立法建议作出相对准确的定位。要法规和规章同步进行,将政府规章立法提上政府的工作日程,强化政府规章制度效率,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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