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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辽源市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为维护相关行业领域正常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辽源市多措并举,不断压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
推进调解组织建设


拓宽行专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
辽源市着眼于本地区矛盾纠纷的行业、专业特点和规律,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借助专业力量,不断扩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团体和组织联系沟通,先后在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环境保护、妇女维权、婚姻家庭、保险合同、涉企等20余个矛盾纠纷相对集中、多发的行业性专业性领域指导成立了人民调解组织。各调解组织名称、标识规范,工作制度健全,依法依规开展调解工作,三年来累计化解各类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4452件。下一步,将在电商、物流、快递等新业态领域指导相关行业部门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需求。



加强调解队伍建设
提高案件化解的成功率和履行率
为了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辽源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根据矛盾纠纷的行业性专业性特点,打造了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选聘具有相关专业技能和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市共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180余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52名,包括退休法官、检察官、医生、教师、公证员等。根据化解矛盾纠纷的需要,组建了市级调解专家库,将相关行业专业部门专家学者、法学心理学等专业人员纳入专家库,为各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同时联合市(县、区)两级人民法院开通了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引导双方当事人对调解成功的案件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提高了案件的履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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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调解工作制度
指导调解组织规范开展调解工作
为了确保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辽源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的功能,指导中心牵头制定了纠纷受理、调解、履行、回访等内部工作制度,由中心定期对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进行考核、指导、调度。中心还建立了纠纷移交、委托等衔接制度,及时将中心接待受理的矛盾纠纷分流、转办到相关调解组织。市司法局定期召开各类培训会、研讨会等,就相关法律知识、调解文书制作、调解技巧等进行培训,并了解各调委会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司法局积极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以解决,从而不断提高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来源:辽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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