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鼓催征正当时,奋楫扬帆启新程。下一步,辽源市政法机关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按照“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的实践要求,持续深化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模式,努力实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使之真正成为平安辽源建设的标志工程,为“中国之治”“吉林之治”作出辽源贡献。
初审:仲光明 复审:张力夫 终审:吴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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