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在“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辽源中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活动。
辽源中院法官干警深入东辽县辽河源镇安乐村,以《遵法守规在乡村 共筑生态美家园》为主题,开展了普法专题讲座。讲授过程中,干警围绕《民法典》中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对生态环境保护最新规定、最新理念和最新做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倡导村民积极了解、学习环保知识,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去。同时,法官干警和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还就村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为村民提供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援助和政策咨询服务,提高了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授课后,普法人员以“面对面”的普法方式向村民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与村民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保法律知识。
此次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知悉了世界环境日,有效提升了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氛围,今后,辽源法院将更加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探索完善环境资源保护新模式,扎实开展好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工作,为推动环境资源保护及建设美好家园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初审:仲光明
复审:张力夫
终审:吴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