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近日,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辖区社区广场、街头巷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守护群众平安,筑牢基层法治防线。
宣传活动中,检察干警走进社区广场、农贸集市等群众聚集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咨询台、发放普法手册等方式,面向群众开展“沉浸式”普法。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背景、核心内容和重大意义,帮助群众了解法律、学习法律、运用法律。
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检察干警结合办案实践以案释法、以法明理,揭露了黑恶势力、“套路贷”、非法讨债、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与表现形式。干警们还详细解读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软暴力” 等法律关键词的认定标准,明晰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市霸”“街霸” 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的行为特征。针对群众提出的法律疑问,干警们耐心解答,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黑恶犯罪,提升识别和防范有组织犯罪的能力。
常态化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扫黑除恶普法宣传工作要求,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打击与宣传并举”,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融入日常检察工作,建立常态化普法机制。同时,紧盯基层黑恶犯罪新动向,依法严惩各类有组织犯罪,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检察履职守护辖区平安稳定,为建设平安龙山、法治龙山不断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平安吉林
初审:胡玉莹
复审:张力夫
终审:吴志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