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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普及法律知识成员单位工作会议

1月20日,市普法办组织召开了全市普及法律知识成员单位工作会议。会议由市司法局局长、市普及法律知识领导小组副组长慈向东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普及法律知识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建鸿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全市60家普及法律知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关于辽源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更名为辽源市普及法律知识领导小组及调整成员的通知》及《关于调整、充实和明确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讨论通过了《辽源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和《关于建立和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王建鸿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要意义的认识。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厘清了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责任,抓住了普法工作的“牛鼻子”,既整合了力量,又强化了刚性,对推动我市普法工作大格局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王建鸿强调,要以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构建全民守法普法推进机制。要切实发挥好普法联席会议作用,建立完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以案释法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全市普法工作水平。
王建鸿要求,各普及法律知识成员单位要围绕大局,立足本职,勇于创新,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为“法治辽源”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会议明确了今年普法重点工作任务,并对全面做好“七五”普法验收、认真谋划“八五”普法工作做出了要求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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