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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团委被授予 “2019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日前,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吉林省委下发表彰决定,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团委被授予“2019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是全省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共青团组织,标志着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共青团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近年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团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立足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务实创新团建举措,积极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探索构建“青年之家”平台,组织了一系列具有法院特色的团建活动,展现出青年干警青春风采,充分调动了青年干警工作热情,切实增强了凝聚力、向心力,使共青团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面对今年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年干警积极响应号召,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迅速投身疫情防控的工作中。充分发挥青年干警生力军作用,成立抗击疫情青年干警突击队,组织青年党员下沉社区防控第一线,加强社区疫情防控措施,对包保小区的车辆、人员实行进出管控;开展排查防控工作,逐门逐户进行筛查摸底,全面掌控和阻断疫情风险。在防控疫情的同时,青年干警们还发挥法律知识优势,在抖音平台上传疫情防控期间涉企法律问题解答系列小视频,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展望今后的工作,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团委将继续带领全院青年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以服务审判,服务青少年,服务社会为目标,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青春力量,树立新时代人民法院新青年良好形象。
供稿单位: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源市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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