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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司法局】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吉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5月9日上午市司法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吉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辽源市政法机关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以学习贯彻《条例》《细则》为契机,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找准职责定位,更好地履行新时代赋予司法行政队伍的职责使命。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慈向东主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俊峰系统领学并做重点解读。

会议强调,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指示和《条例》、《细则》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遵循,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保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用《条例》、《细则》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为推动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要切实增强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把抓好《条例》、《细则》学习宣传贯彻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加强领导、认真谋划、周密安排、狠抓落实。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和任务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条例》、《细则》具体措施办法,将《条例》、《细则》精神贯穿到具体工作中去,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辽源建设,健全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特殊人群监督管理,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不断创新理念、机制、方法, 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我市创新转型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供稿单位:辽源市司法局
辽源市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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