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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7月2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重要讲话。辽源中院党组书记王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指引中国共产党继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纲领性文献和行动指南。系统回顾了我们党开辟的伟大道路、创造的伟大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深刻阐述了伟大建党精神,全面总结了百年建党经验,思想极为深刻、内涵十分丰富,是全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伟大斗争的政治宣言,对于我们在新的征程上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创造新的历史伟业,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在全市法院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激励引导全市法院干警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奋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会议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与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督导组对吉林省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导反馈意见、省级第四指导组对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反馈意见有机结合,进一步细化措施,指定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要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要与省“作风建设年”和全省法院“加强管理年”活动有机结合,推动司法作风大改良大提升;要与当前审执工作有机结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为民司法实践,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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