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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全市优秀政法干警”——李吏芹

    李吏芹,中共党员,现任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出生于政法世家的李吏芹,受父亲的影响,于1985年考入检察院。37年的检察工作经历,是她基于对法治的信仰而走过的朝圣之旅,是她个人用忠诚与守正走过的检察之旅!无论在哪个部门工作,她都把工作当事业干,竭尽全力在其个人能力范围之内走在追求极致的道路上。

                                             面对组织需要 强责任重担当

    2012年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涉及对未成年人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执行等方面全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重点通过开展犯罪预防、临界预防、帮教、社会力量介入等工作来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院党组经过再三思考,由在公诉部门负责的她兼任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工作中,她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将法治精神深植于广大青少年的血脉,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展现了未检人应有的检察担当。2019年5月,高检院将5月定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活动月,全面开展预防校园性侵学生案件的发生。经与市教育局协商,定于5月29日,为全市220名教师代表作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专题报告会。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但李吏芹在5月21日上班途中因外伤脚部骨折,为了不耽误工作她坚持每天坐着轮椅到单位上班。讲课当天,她坐着轮椅来到台下,拄着拐杖挪上讲台,那也是她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坐着讲课。生动又精彩的授课现场多次响起热烈的掌声,有的教师甚至激动得流下泪水。三年来,她个人共为学生、家长、老师进行自我保护、心理健康、如何预防校园暴力及怎样讲好法治课等授课150余场,受众达3万余人。

                                              面对迷失少年 甘奉献送温情

    “努力实现‘未病先防,已病痊愈’,决不放弃一个迷途少年,让未检工作变得充满阳光、充满温暖”,是李吏芹做好未检工作的初心和使命。辽源未检开始之初,集中在一个基层院,她坚持每一起案件都亲自参与研究,经常加班加点或者双休日给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家访,希望通过努力和关爱将误入歧途的少年从“沙漠”引向“绿洲”,把绝望变成希望。一方面,在“法治进校园”巡讲中,将所办的典型案例与两高指导性案例和法律法规相结合,向未成年人传播法律知识,提升其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未成年人既不做“冲动的魔童”,也不做“沉默的羔羊”,实现“未病先防”;另一方面,为全面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的未检刑事政策,最大程度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两级院的疑难案件她都会亲自阅卷参与研究,利用双休日给涉案未成年人做心理疏导和家访,及时开展矫治,避免重新犯罪,努力实现“已病痊愈”。同时,协调有关部门为涉罪未成年人复学、募捐学费等,在她的努力下,有两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后考入省内大学。通过全面保护、双向保护与特殊保护的有机结合,使辽源未检工作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面对重大任务 讲站位有高度

    2018年12月,李吏芹经省检察院推荐代表省扫黑办参加全省扫黑除恶第四调研指导组的督导工作,并被推荐选拔为吉林省扫黑除恶法律政策专家人才。作为省扫黑除恶法律政策专家,李吏芹以扫黑除恶法律政策及如何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及案件办理为专题在辽源、白山等地授课培训23场次,受众达1.3万余人,得到了省委政法委及相关单位的一致好评。在2019年8月开展的“回头看”工作中,她因脚踝骨折刚拆掉石膏,但她仍克服病痛坚持全程参加并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受督导组领导指派,对她审查发现督导的一条重大线索直接向省委政法委有关领导汇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采纳,成功打掉了盘踞当地多年、且有保护伞的一个涉黑组织,案件督导核查效果明显。
    几年来,辽源未检工作连续5年排在全省前列,未检团队连续2年被评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辽源市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李吏芹先后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省级优秀办案人、辽源市“十大杰出青年”“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卫士”、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
    李吏芹说,她不能把自己检察之路的长度延长分毫,但她能将自己检察人生的宽度无限拓展,永远用忠诚与守正给检徽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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