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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以“321”工程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纵深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工作如何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落实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全面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市检察院以“321”工程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赵继刚


    “来辽源工作近两个月了,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思考未来全市检察工作怎么干的问题。通过与班子成员和干警交谈,我发现我的想法与大家的期待是一致的,这就是我们既要脚踏实地,又要仰望星空。”2016年末,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吉山来辽履新以后,在与市检察院全体干警首次见面会上说。至此,市检察院“321”工程正式实施。“321”工程,即开展3个问题讨论、2个专题教育、1个主题实践。通过实施“321”工程,市检察院全面梳理了多重改革叠加背景下检察工作面临的困难,进一步厘清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方法路径,探索出了一条“小地区”经济转型振兴发展背景下检察工作的发展之路。
    用3个问题讨论拓宽视野,厘清发展方向
    2017年,市检察院深入开展了“工作怎么干”“队伍怎么带”“机关怎么建”3个问题讨论。通过谈心谈话征求意见、部门研讨、干部讲堂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拓宽了视野、活跃了思维、找准了方位,形成了“突出特色、打造亮点、争先进位”的检察工作发展思路,“严管厚爱、提升素能”的队伍建设思路和“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机关建设思路。一是注重打造特色,实现小地区大作为。通过与心理咨询机构联合开展心理咨询、与妇联团委联合开展社会救济,不断延伸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触角。在全省率先为被性侵未成年人开辟绿色通道,在西安区检察院挂牌成立了全省首个以优秀检察官个人命名的未成年检察工作室,市检察院未检办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并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未检工作联系点。把行政检察作为开创检察监督新的发力点,以公益诉讼工作为突破口,坚持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违法监督双轮驱动,不断拓展行政检察监督领域。结合辽源实际,与有关部门开展了食品生产经营、东辽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取缔无证养老机构等联合专项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突出严管厚爱,持续提升队伍素能。坚持把严管厚爱作为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将提升素能作为重点培养方向。在严管上,落实从严治党与从严治检要求,突出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在厚爱上,建立有能力的给舞台、肯干事的给机会、干成事的给地位的用人机制。在提升素能上,全方位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一名干警荣获全国“未检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一名干警荣获最高检颁发的一等功;一名干警荣获第四届“辽源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多个办案组和个人20余次被荣记二等功、三等功。三是聚集正能量,建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机关。以树立干事创业氛围浓厚、遵规守矩、风清气正的良好机关形象为目标,以营造“一家人”的机关氛围为方向,让每一名检察干警找到归属感。领导干部不揽权、不争功、不推过,敢于担当,敢于负责。部门之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招往一处用,形成合力。在省检察院举办的各项竞赛中,辽源代表队多次位于全省前列,展现出了极强的凝聚力、战斗力。
    用2个专题教育提升自信,激发队伍活力
    2018年,市检察院深入开展了“自觉、自信、自强”检察工作品牌创建和“知耻、敬畏、自律”廉政建设2个专题教育。通过全力争创7个品牌活动,引导检察官努力争当品牌创建的“排头兵”,开展了一系列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能。市检察院多个团体和个人在全省业务竞赛中获奖。在廉政建设专题教育中,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政德”的重要论述,认真组织“检察职业良知”征文比赛等活动,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工作积极性,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和不担当不作为“三个一律”处理规定,有效强化了检察人员勤政廉政意识。通过2个专题教育,切实提振了广大干警精气神,有力增强了发展信心,激发了工作热情,强化了责任担当,助推全市检察工作迈上了新台阶。检察人员素质的提升和队伍活力的增强带来了业务的显著变化。聚焦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树立“铁案”意识,抓实主责主业,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历史的检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担当意识,依法履职,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全面推动专项斗争走向深入。对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加大了打击力度,综合运用提起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手段,提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提起4起行政公益诉讼,均获得法院当庭支持。着眼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接受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同步举行以“12309,检察牵您手”为主题的检察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和检察开放日活动,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依托东丰“明德书院”建立了“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开展巡回大型普法活动3次,受教育学生达5000余人。
    用1个主题实践树牢理念,提升工作质量
    2019年,市检察院深入开展了“树立正确法律监督理念、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实践,通过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举办知识竞赛、专题辅导、“业务大竞赛、岗位大练兵”活动,检察队伍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法律监督理念,提升了监督能力,有力推动了辽源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刑事检察工作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办理案件百余件,采用了简易或速裁程序,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10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破网打伞”,严格落实“一案三查”,移送“保护伞”线索60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不捕率达到28%。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题报告会,营造了检察机关与教育系统共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民事检察工作把虚假诉讼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受理民事监督案件百余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纠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检察建议、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均实现了同比增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专项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针对外卖平台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有1件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各类破坏生态环境案12件,有效保护了辽源绿水青山。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全面完善信访接待机制,按照“随收随办随回复”的原则,对新发生的信访事项严格按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等相关工作程序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维护稳定工作中,针对“老妈乐”“钱多多”、文投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提前介入,及时与侦查机关沟通,办理案件20余起,涉案金额十亿余元,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减少群众损失……
    盘点实施“321”工程的成绩单,有这样一个转变映入眼帘: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工作受到市委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思想政治工作晋升为全省十大品牌;刑事检察工作实现了机制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迈入全省先进行列;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被全省转发工作经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全省评比排名靠前。全市检察机关先后获得省市级表彰奖励近百项。
    “发展永无止境,奋进未有穷期。立足新时代,全市检察机关将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实、更优的检察产品和检察服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吉山在谈到未来工作时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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