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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人民检察院 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进一步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2月3日,辽源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市院党组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市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吉山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检察院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汇报。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刘吉山检察长强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市县两级院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坚决贯彻落实好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和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职责履行。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影响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全市两级院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的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坚强的检察担当做好检察环节疫情防控工作。


二要强化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检察机关自身疫情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宣传,提高干警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严格遵守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疫情筛查和防范,对春节期间外出返吉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制度,非因工作需要,原则上不派员外出办公、办案和集中培训,最大限度避免集体性活动,坚持每日对来院干警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要采购、储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加强院内各场所消毒与清理,保障办案环境安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序扎实推进。


三要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充分发挥依法打击犯罪职能。严惩隐瞒、谎报疫情,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失职犯罪;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疾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的“暴力伤医”行为打击力度,确保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安心放心;严厉打击编造与疫情相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严惩非法捕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注意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监管漏洞,积极探索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注重发现本地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工作存在的制度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共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护“舌尖上的安全”。要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积极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做好疫情期间的市场监管工作,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对辖区内的市场、超市、饭店、药店等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确保辖区内无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高价出售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高价出售水果、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情况,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要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强化监管场所检察,协助看守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对驻所检察人员春节期间行程及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有不适宜履职情况,严禁入所;要严格遵守监所疫情防控规定,对新入监和在监人员健康状况要高度重视,出现重大疫情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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