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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刑事发回、改判案件专项排查工作


有效预防问题案件 人为沉淀 恶性循环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展刑事发回、改判案件专项排查工作

为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强管理年”及辽源市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量,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针对近两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刑事案件发回、改判率较高的实际,责成刑事审判团队会同审管办,在近期由部门负责人带队,对2018年以来的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排查,以防止发回、改判案件存在人为沉淀,恶性循环的问题。
排查中发现了诸如案件定性缺少深入研判、证据瑕疵审查不够认真等9类重点问题,并细致分析了问题存在的根本因素。专项排查组指出,减少发改率不能寄希望于上级法院少发回、少改判,两级法院要直面问题,正视矛盾,勇于担当,从思想深处切实提高全局观念和依法办案意识,从根本上提高自觉学习、互相学习的司法能力。两级法院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切实把提高案件质量当成头等大事来抓,努力克服疫情防控带来的不利影响,不断提高刑事审判质效。
排查工作结束后,辽源中院将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刑事案件被发回、改判统计情况列表下发给各县区法院,并对发改率较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了通报批评。

供稿单位: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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