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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辽源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在行动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辽源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担当作为,强化措施,攻坚克难,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整治和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工作力度,先后立案查办10余件事关民生民利、百姓福祉的案件。

辽源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以落实“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和深化我市“走遍辽源环境整治行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为总抓手,以检察机关“益民行动”为主线,为保障区域整洁、干净、宜居的生态环境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对辽河流域、松花江流域(东丰段)的有关污染生态环境问题立案调查5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现正在调查1件。

3月,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西安区辖区内仙人河某河道、东丰县县城的绕盈河某河道内有大量生活垃圾,污染东辽河和辉发河干流水质及城区景观带环境卫生,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遂经调查取证后将上述线索分别移交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和东丰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两院接到线索后及时跟进调查,并及时督促有关方予以整改。

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就县城中心区域某河道及其临近广场、居民小区附近有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影响市容卫生、居民生活和污染河道的问题,先后立案调查3件,依法监督,促进治理,还群众以良好的生态和宜居环境。上述情况,得到了相关行政机关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在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检察机关把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作为突出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全市公益诉讼部门集中开展了打击“假保健品”专项监督活动。去年末以来,共办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余件,其中6件已做民事公益诉讼起诉决定。例如,辽源市检察院办理的王某姣等5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西安区检察院办理的谢某某等8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检察机关以处罚被告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和在国家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向法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均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请。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共同形成了强大的公益司法保护合力。

下一步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将进一步深化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全力践行“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总要求,在生态环境整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黑土地保护、无障碍通行设施建设、舌尖上的安全等方面积极探索,力争为辽源百姓多做实事、好事,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辽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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