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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牢法治思维 坚持公平正义着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与执法公信力

树牢法治思维 坚持公平正义着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与执法公信力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志洲


    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我们党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服务公安工作大局为主线、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管理、完善执法制度,有力推动了全市公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进程。全市公安机关要坚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执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公安部、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大局、主动作为、持续发力,进一步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创法治公安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提升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深化法治公安建设的重大意义
    要深刻认识法治公安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实际举措。全市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努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要深刻认识法治公安建设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国实践的载体抓手。牢固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要深刻认识法治公安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把执法规范化建设置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建设法治辽源作出公安机关应有贡献。要深刻认识法治公安建设是夯实公安工作根基的系统工程。牢固树立“全警抓、抓全警”的工作思路,持续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升公安队伍执法能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升公安执法质效和执法公信力
    要端正执法理念。全面贯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内在要求,不畸轻畸重、不顾此失彼。坚决避免简单执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执法巡查周研判、受立案件办理质效月通报、执法办案质量季考评、复议撤销变更和国家赔偿案件剖析整改半年通报制度,通过强有力的监督管理,减少执法过错、执法瑕疵,提高执法质量、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领导干部率警执法、带队办案制度,健全轻刑快办、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制度,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为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提供制度支撑,依靠强有力的制度约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严格执法考评。进一步加强执法考评,将考评结果与人事管理、年度考核、职级晋升、干部选拔、评先评优等工作有机结合,引导民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要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实现执法办案和管理监督的高效运行。
    三、要凝聚攻坚合力,全力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要注重统筹推进。树牢“一盘棋”思想,扛起政治责任,统筹谋划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工作目标按期高质量完成。要注重协同联动。法制部门要自我加压、磨砺本领,切实当好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参谋助手”、当好一线执法办案单位提升执法质效的“服务管家”。各执法办案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争取打造法制工作品牌亮点。要注重素质能力。深入组织开展全警大练兵,经常性组织各类学习练兵活动,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复杂情况、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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