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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辽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河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历史和现实早已深刻表明,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提供根本保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保驾护航。站在崭新的历史方位上,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这不仅深刻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开创崭新局面。对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而言,要更加深刻领会和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只有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才能不断提升机关事务管理的法治能力和水平。
    坚定法治信仰,把牢思想关口
    信仰决定方向,思想引领行动。只有深刻认识到法治的重要作用,发自内心地敬畏法治、信仰法治,才能崇尚法治、遵从法治,才能让我们每个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者敬畏手中的权力,做到不越位、不错位。这就要求我们要积极学习机关事务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度,在学习和领会中提升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将法治思维贯穿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更好地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
    依法履职尽责,扎紧制度篱笆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重要内容之一是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这与我们息息相关。《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赋予了我们在政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等方面的权力和职责,为我们依法履职、依法管理、依法服务提供了保障和遵循,这也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标准,完善相关的责任制度、考核制度、管理制度等,统筹协调管事管物管服务,推动机关事务在法治化、精细化管理上迈上新台阶。
    强化权力制约,拧固监督螺栓
    做好机关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就必须坚持完善制度、落实法规,这离不开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尤其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和约束,强化管理,严肃纪律,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抓管理、抓保障、抓服务,把人、事、物管好、管清,将监督触角贯穿到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让良法善治在机关事务管理中不折不扣、一以贯之地得到执行和落实。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我们在政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节能宣传等工作上一定能更好地聚力发力,更好地让服务保障工作法治化、制度化、长效化地运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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