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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辽源市司法局积极探索,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全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勇于尝试,前置调解显成效

 首次以立案前召开调解会的形式,组织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进行现场调解。今年以来,共有40余件行政争议在立案前即得以妥善解决。这一举措,不仅有效提高了行政复议工作效率,避免了冗长的立案及后续程序,更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赢得了广泛好评。




敢于担当,自我纠错促规范

 首次采用制发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建议函的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主动纠错。今年以来,成功引导两起案件中的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并积极整改。这一创新形式不仅强化了行政机关的自我监督与纠错能力,也为行政争议的源头治理开辟了新路径。




善借外力,人民调解融复议

 面对部分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织的复杂情况,辽源市司法局巧妙融合“行政复议+人民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了两起工伤认定类行政争议。通过签订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协议,既满足了申请人的合理诉求,又实现了复议案件的和谐终结,展现了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协同作战的强大合力。




精于协作,府院联动解难题

 在应对复杂疑难案件时,辽源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优势,邀请人民法院共同参与案件分析研判,推动相关部门主动纠正不当行政行为。通过资源整合与协作共治,为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来源:平安吉林

初审:仲光明
复审:张力夫
终审:吴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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