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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进校园 | 以法之名助成长 倾力呵护育栋梁
金秋十月,硕果飘香。10月23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以法治副园长的身份走进辽源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为全体教职工讲授了一堂主题为“以法之名助成长,倾力呵护育栋梁”的法治教育课。


法官首先对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有哪些表现及特点、校园欺凌可能产生哪些危害,以及如何预防和抵制校园欺凌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课堂上还建议在幼儿教育阶段从“了解不同的人、了解不同的职业、了解不同的家庭类型”三个方面丰富教学内容,帮助幼儿认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与平等,从根源上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另外,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中与未成年人和教育机构关系尤为密切的“明确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侵权责任”“明确监护人、受托人责任及教唆、帮助侵权责任的实体和程序规则”“明确教育机构对第三人侵权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规则”三大问题进行了解读,并结合具体案例对所学知识点进行了深入分析。


“我们会在法治副园长的帮助下,为孩子们创设一个文明、和谐、温和、善良的幼儿园,携手为孩子们的成长保驾护航!”法治教育课结束后,幼儿园老师动情地说道。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如继往,不断丰富法治课内容,创新授课形式,为每一名未成年人都能在安全祥和的环境中健康茁壮成长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初审:仲光明

复审:张力夫
终审:吴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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