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部队官兵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军队建设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近日,东辽县人民法院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武部、团县委、县法学会、县卫健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普法进军营”活动。
“军人享有国家社会保障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保障,军人子女优先接受教育资源并享有教育优先政策,国家还会对军人退役后就业给予扶持,优先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培训……”
法官结合实际案例,围绕《民法典》中与部队官兵合法权益有关的法律知识,对军人婚姻特别保护,侮辱军人名誉,冒用现役军人姓名注册公司,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解读。
官兵们纷纷表示,送法进军营活动贴近官兵、贴近实际,普法宣讲非常有针对性,提高了广大官兵的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今后一定认真学习《民法典》,争做新时代法治模范军人。
下一步,东辽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工作职能,把司法拥军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强化涉军维权审判为抓手,畅通涉军法律服务通道,不断开创司法拥军工作新局面。
来源: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初审:仲光明
复审:张力夫
终审:吴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