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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促公正 司法为民“看得见”
实地勘验查实情,司法为民促公正。近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承办法官、鉴定机构和涉案当事人对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现场勘验,为案件公正高效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此前,申请执行人贺某申请查封了被执行人某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的平房仓库。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又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但某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却未按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因此贺某申请恢复执行。
为查明事实,明确具体情况,在收到贺某向法院提交的鉴定申请后,法院干警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依法选取鉴定机构,并约定现场勘验时间。在勘验现场,干警对勘验的内容、目的进行释明,充分征求和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对有争议的土地使用权、需要补充的材料等问题逐一讨论核实、予以解决,并协调鉴定人员对涉勘验现场测量、拍照,详细记录了勘验过程。最后,干警现场制作勘验笔录和勘验现场确认登记表,由各方在场人员签字确认。
本次现场勘验,干警依法依规进行,做到了程序规范,释明到位,得到了涉案当事人的一致认可。现场勘验工作的顺利完成,确保最终鉴定结果既能满足当事人的鉴定需求,更能为案件的公正审理提供证据支撑。
近年来,鉴定案件日益增多,部分案件的公正审判得益于司法鉴定意见的科学性,而现场勘验是司法鉴定活动的重要环节,保证现场勘验活动的程序公正有利于案件公正审理。下一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始终践行“新时代司法良知”,重证据、重勘察、重公开,切实加强委托鉴定、评估等工作,真正实现司法鉴定的公开、透明、高效,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司法的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来源: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初审:仲光明
复审:张力夫
终审:吴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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