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普及工作,推动生态法治理念走进群众日常生活,近日,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龙山区法学会在辽源市市委广场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把生态环保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检察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手册、普法折页,面向群众开展“面对面”普法讲解。结合群众日常生活,围绕噪声污染、垃圾处置、油烟扰民、野生动物保护等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生态环境法典重点条款,介绍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损害担责等法律制度,同步讲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告知群众生态环境领域线索举报渠道,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共治共享。
针对现场群众提出的生活环境维权、污染线索反映等问题咨询,检察干警逐一细致答疑解惑,以案释法讲清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绿色环保理念,养成守法自律的行为习惯,自觉守护辖区生态环境。
此次普法活动,让法典条文走出文本、贴近民生,有效增强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复审:张力夫
终审:吴志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