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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6月17日下午,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柴伟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要求,审议相关事项,研究部署今年重点任务。
    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程宇,市政协主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韩阳,副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段于建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总结报告》和《2021年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法治辽源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辽源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辽源市全面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听取了调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组成人员、增加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完善办公室会议制度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多角度、全方位搞好宣传阐释,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要以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五化”方法狠抓落实,确保坚持学以致用、落地生根,产生良好的工作效果。 
    会议强调,要突出关键领域,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辽源。准确把握今后五年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地方立法制度供给、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深化法治宣传和服务、深化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认真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任务,为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要突出政治引领,强化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党领导依法治市、治县(区)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参加会议,四个协调小组成员、办公室成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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