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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进校园 法治教育护成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法治校园建设,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近日,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干警走进灯塔镇中心小学校,开展“以案说法”普法活动。


课堂上,法官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和心理特征,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特点,通过“以案说法”“以法评案”的方式,详细讲解涉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的承担、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未成年人如何保护自己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同学们在公共区域内溜犬时不可以单独执绳,在路遇犬只时不要随意挑逗或与之嬉闹,也要提醒家里的亲人在溜犬时要束犬绳,注意避让老人、孕妇以及儿童等特殊人群。”法官通过深度剖析真实案例,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遛犬致人受伤的侵权责任承担案例,让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更加容易理解,也为在场学生们敲响坚守法律底线的警钟。
普法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法治课,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法律知识,今后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接下来,西安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目标导向,在教育与实践中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将法治的种子“播”进校园,“种”在每一位青少年的心中。

来源: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初审:仲光明

复审:张力夫
终审:吴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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