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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 公安机关最高奖励5万元


   6月2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举报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给与奖励。
  一、群众举报涉爆涉枪等违法犯罪,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二、对直接举报到省公安厅的,由省公安厅给予奖励;对举报到各地公安机关的由各地公安机关给予奖励。
  三、对举报有功人员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打掉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团伙,捣毁源头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1支,民用枪(猎枪、口径枪、气枪)或者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2支,仿真枪10支或者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1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克或者烟火药3000克,雷管30枚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炮弹、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禁、取缔非法制贩管制刀具、弩等管制物品和仿真枪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六)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四、对举报有功人员需给予奖励的,由办案公安机关或部门填写《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奖励审批表》,报发奖公安机关审批奖励。

吉林省公安厅
举报电话:0431-82098232(带传真)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长春市新发路806号吉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
邮政编码:130051

辽源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437-3282378(带传真)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4456号辽源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邮政编码:136200

来源:辽源吉D微风
辽源市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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