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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充分彰显人民法院对养老领域犯罪重点打击力度,切实提升老年人的防诈、反诈意识,8月1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对辖区基层法院集中宣判的四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案例一 被告人李某某等人驾车到黑龙江、吉林等地,向老年人散发宣传单,谎称到指定会场听课的人员可以免费获赠净水器,随后以买滤芯赠送净水器为由诱骗老人签署订单,在入户安装净水器时收取高额费用,以此方式先后诈骗69位老年人钱财共计29万余元。

案例二 被告人李某某先后以“为老年人办理伤残保险”“托关系打点保险公司”为由骗取老年人沈某人民币共计5.75万元。

案例三 被告人邵某某向社会公开宣传某科技公司经济实力雄厚,以高额分红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造成52名集资参与人投资损失120余万元。其中,老年人占 45人。

案例四 被告人郭某等人注册某资产管限公司和某黄金制品公司,通过在他人开办的修养堂店内向中老年客户宣传上述两公司的投资理财产品,以免费发放礼品的方式诱导群众到两公司店面听取投资理财讲座,继而以高额收益为诱饵,诱导投资人购买理财产品,共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损失800余万元。176名集资参与人中,老年人占171人。 

四起涉案的13名被告人分别被一审法院判处四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被告人退赔经济损失或继续追缴非法资金返还被害人。案例的公布,向社会展示了辽源法院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的工作成果。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此次典型案例发布会,让老年增强防范意识的同时,也彰显了政法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心和成果,奉劝尚存骗取老年人钱财动机的犯罪分子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及时收敛收手。辽源两级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行为,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为老年人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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