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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全面深化市县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近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立足吉林省基层法治建设实际,以高水平的法治服务保障吉林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在市县法治建设落实方面,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吉林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重要举措方案》,制定100项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全省上下一张蓝图绘到底。今年上半年,省委依法治省办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市县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调研,工作任务100%部署到位,加强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阶段性工作圆满完成并持续推动成果成效。

 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省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了《吉林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吉林省服务企业法治保障专项行动方案》,政法机关分别在本领域本系统开展相关工作,全面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和加强服务保障。强化地方性立法供给,《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全面推行府院联动机制,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的通知》等。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改革,实现全流程监管。推动政务诚信建设,推行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改革,覆盖41个领域、惠及300多万户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队伍能力建设,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了《吉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各级定期召开年度述法会议,开展考核工作。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若干措施》,制定吉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共性清单,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又分别建立个性清单。强化法治督察巡察作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巡视办建立法治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将“法治建设专题”纳入省委巡视巡察范围。

 下一步,吉林省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市县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巩固工作成果,全面推进市县法治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法治网

初审:仲光明
复审:张力夫
终审:吴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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