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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宁愿法官多跑腿 不让群众多走路

    “马法官,钱我取到了,我这心也放下了,为了我这事儿你们跑了好几趟,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家住在东辽县甲山乡的村民冯某启只跑一次法院就顺利取到了哥哥冯某库留下的5000元遗产,对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官细致耐心的帮助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 
    今年69岁的冯某启共有四个哥哥,大哥、二哥和四哥于1992年到2002年间相继去世。2012年,三哥的同居对象去世后,冯某启见三哥无儿无女身体又不好便把三哥接到自己家中照顾。2019年,三哥冯某库病故,留下5000元丧葬费。冯某启想要取钱却被告知涉及遗产需要法院判决才能给他。完全不懂法律的他无奈将三哥同居女友的子女诉至西安区法院。 
    诉前调解阶段,家事法官马艳红阅卷后发现,冯某启起诉的被告不是本案的继承人,冯某库与其女友同居时,她的几个孩子均已成年,所以该案被告与冯某库未形成民法意义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子女关系,不享有继承权。于是,第一时间联系原告冯某启,详细了解情况后得知,冯某库的父母早已去世,除二哥的女儿冯某男有继承权外,其他兄弟均无子女。但是因为原告的孩子都在外地打工,老两口不仅不懂法律,身体还不是很好,家中更是没有能使用微信的年轻人。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方便其诉讼,承办法官与助理驱车来到老人家中帮助其准备诉讼相关诉讼手续,还为其联系了法律援助的法律工作者,对其免费进行法律援助。
    顺利立案后,承办法官马上与被告冯某男取得联系,一开始冯某男对自己成为被告一事十分排斥,即觉得打官司跑法院非常麻烦,又担心自己成为被告会对子女和家庭造成一些不良影响。通过法官多次细致的释法明理和共同交流,马法官一一打消了她的顾虑,终于同意通过视频进行调解。经调解,冯某男放弃继承权,冯某启取得了被继承人冯某库的所有遗产5000元,该案得以顺利结案。
    为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辽源市西安区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坚持“宁让法官多跑腿,不让百姓多走路”的为民理念,不断深化司法为民举措,走出法庭,深入乡镇村社、田间地头,到百姓家中开展巡回调解审判,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高效快捷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用法官的“辛苦指数”换百姓的“满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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