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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吉林亮剑
防疫、扫黑两不误 东丰法院双管齐下“隔空”审理涉恶案件

4月24日,东丰县人民法院通过现场庭审与看守所远程视频连线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某等人涉恶案件。该案是东丰县法院疫情防控期间首例使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隔空”审理的涉恶案件。

针对疫情期间看守所封闭管控无法提审的难题,东丰县法院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2次召开庭前会议,最大限度预判、解决程序及争议问题,充分有序地做好前期筹备工作,派技术人员身着防护服进入看守所升级维护远程音视频设备,为实现无障碍、无接触“面对面”庭审做好技术和物质准备,通过法庭消毒、设备调试、座位布置、协调公诉人及辩护人出庭等一系列工作,使审判席、公诉人席、书记员席与被告人、旁听人员之间拉开安全距离,并限制旁听人员人数,对外地返回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旁听。开庭当日,建立防疫安检通道,由安保人员进行体温检测,通过扫码进一步确认参与庭审人员15天内行动轨迹是否符合疫情防控规定,并要求全程佩戴口罩。由于其中两名被告人身患严重疾病,经与卫健委沟通协调,县医院专门派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庭外值守,确保有问题及时救治,为保证庭审安全有序进行提供了必要保障。

上午9时,该案准时开庭。由于该案的3名被告人中其中1人在看守所羁押,其他两人因患有严重疾病被取保候审。经控辨双方同意,此次庭审采取现场庭审与互联网庭审系统远程连线相结合的方式。东丰县法院依托互联网视频终端实现法庭与看守所两点连线,被告人之一刘某某在看守所“隔空”受审。通过庭审显示器画面,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问答有序,声音清晰,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依次有序开展,在押被告人也在视频另一端清晰地陈述意见、回答法官与检察官的询问及辩护人的发问。由于承办法官在开庭前积极与看守所方面沟通协调,有预见性地对远程视讯中存在证据出示不便的难题,提前复印相关卷宗,由看守所民警在庭审质证阶段协助向被告人出示证据,使这一难题迎刃而解。三名被告人对疫情防控期间采用该方式开庭表示认可和配合,整个庭审层次分明、条理清晰、严谨有序,庭审结束后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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