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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全力服务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
    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意见》提出“六个体系”建设,是全面推动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规划蓝图和战略设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视察吉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务实举措,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的发展决心和敢于担当的负责精神。全市政法系统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保障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共同营造优质法治环境。实施全面依法治市。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完善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法治辽源”水平不断提升。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公正透明的执法环境、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做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法律咨询、风险控制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法律服务和支持力度。助力“双停”企业实现盘活,通过减免费用、分期执行、司法救助等有效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完善新型司法监管机制,加快推进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引导更多民商事纠纷以非诉方式解决。

    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政治安全。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各种颠覆破坏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平安辽源建设。突出打“财”断“血”、打“伞”破“网”,深挖幕后“关系网”“保护伞”,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突出关注网络空间、新型领域,主动发现、精准甄别、及时打击各类新型涉黑涉恶犯罪,集中治理“黄赌毒”等社会治安顽症,以高压严打之势巩固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推动“三治”融合,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治理资源下沉、政法综治力量整合、职能部门联动协作。特别突出乡村治理,立足政法职责,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解决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难题,切实把治理触角延伸到基层最前沿。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织密织牢公共安全防护网,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积极防范化解经济风险,对涉稳风险因素和苗头进行全面排查、深入研判,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及时发现企业改革创新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犯罪预防建议,加强各类不稳定问题整治,防止政治、社会领域风险传导,影响经济发展。深入排查消除社会隐患,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切实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防止各种风险交织、叠加、共振。坚持源头预防,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严防小事拖大。坚持源头治理,畅通依法有序的信息公开和民意表达渠道,持续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联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解决机制,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有效遏制和威慑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从严从快打击网络传销、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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