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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扫黑除恶进校园 护苗守“未”助成长——毛都派出所法治宣讲走进毛都站镇中学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切实防范未成年人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近日,松原市公安局宁江区分局毛都派出所民警走进毛都站镇中学,开展了一场以“扫黑除恶进校园、护苗守‘未’拒欺凌”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同学们带来一堂生动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以案释法,认清欺凌“真面目”
  “同学们,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算不算欺凌?孤立同学又属于哪种行为?”课堂上,民警结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多种表现形式——从肢体冲突、言语辱骂,到社交孤立、网络诽谤等隐性欺凌行为,帮助学生们厘清“玩笑打闹”与“校园欺凌”的界限。   
  民警通过剖析真实案例,详细阐述了校园欺凌施暴者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以及欺凌行为给受害者、施暴者本人及双方家庭带来的深重危害。同时,民警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向师生们讲明:校园欺凌若长期得不到遏制,极易演变为拉帮结派、逞强斗狠的团伙,进而滑向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甚至被社会黑恶势力拉拢、裹挟、利用,成为滋生黑恶犯罪的“温床”。一句句警醒的话语,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未成年身份不是违法犯罪的“免责牌”,校园更不是黑恶势力可以染指的“法外之地”。
  法条解读,明确年龄“警戒线”   
 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未成年人违法处罚问题,民警特别向师生们详细解读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条款,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原则上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民警强调,如果该年龄段的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在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将不受“不执行行政拘留”的限制。这一解读打破了学生们“年龄小犯错不用怕”的认知误区,警示大家要时刻敬畏法律、约束言行。民警进一步指出,对屡教不改、结伙滋事、欺压同学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绝不让“未成年”成为逃避法律惩处的挡箭牌,更不允许任何人充当黑恶势力的“马前卒”。
  传授“锦囊”,勇敢向欺凌说“不”   
 面对“如果受到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的提问,民警为同学们送上了应对“锦囊”:  
  1. 保持冷静,安全第一: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避免与施暴者发生正面冲突,不要“以暴制暴”。 
 2. 勇敢发声,拒绝沉默:不做“沉默的羔羊”,要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求助,或拨打110报警,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团结互助,不做旁观者:倡导同学之间友善互助,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做冷漠的旁观者,及时向校方报告欺凌苗头。 
 4. 远离不良团伙,抵制黑恶拉拢:不参与拉帮结派、打架斗殴,不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发现有人诱导、胁迫参与违法活动或遭遇“校园贷”、敲诈勒索等涉黑涉恶线索的,要立即向老师和公安机关报告。
 警校联动,筑牢扫黑除恶“防火墙” 
 活动中,民警还与学校负责人就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进行对接,明确将校园欺凌、敲诈勒索、拉拢胁迫未成年人参与违法活动等列为排查重点,建立线索互通、快速处置机制,坚决把黑恶势力挡在校园之外。   
 此次法治宣讲活动,是毛都派出所深化“警校联动”、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毛都派出所将持续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滚动排查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线索,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以坚实“警色”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让法治阳光照亮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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