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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召开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市相关会议精神,3月31日,通化县人民政府与通化县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县委副书记、县长戴存鹤,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韩奥,县政府副县长李旺,副县长、公安局长张立志,县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邹秀芳出席会议。



戴存鹤代表县政府,对县法院给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力支持、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他强调,近年来,府院之间始终保持密切联系,相互支持、通力配合、良性互动,在很多方面取得扎实成效,特别是在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依法保护我县企业自主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审理等方面做出了特殊的贡献。疫情发生以来,法院系统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精准施策,疫情防控有效果,案件审理有招法,服务发展有作为,为全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法院力量”。


就通化县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戴存鹤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密切围绕重大案件、重大改革、重大矛盾、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切实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发挥好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将更多行政纠纷解决在早、在小、在萌芽状态。二要加强力量联合,实现数据共享,坚持风险联控,加速形成府院联动工作的强大合力。三要狠抓责任落实。建立全覆盖的府院联席会议制度、长效化的府院沟通协调机制、日常性的府院联络工作机制;健全责任制度,完善配套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各项工作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讲大局、讲配合、讲服务,全力支持县法院开展工作,争当建设法治政府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为实现通化县高质量均衡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会议通报了通化县府院联动机制有关工作情况,通报了县法院行政审判、多元化解、破产审理、涉府执行等工作情况。邹秀芳就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提出意见。


县法院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大会还特别邀请全县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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