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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检察院】全力“当好五员” 保障“六稳”“六保”
最高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后,通化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安排部署,将意见具体要求融于检察官业绩考核指标,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主动服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促进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2020年共审查批捕51件90人,起诉127件195人。

当好“护航员”,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工作机制,员额检察官与县域40户民营企业建立帮扶对子,通过工商联致企业家一封信,优化涉企案件受理程序、流程,严厉打击侵犯企业权益犯罪,着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平安稳定、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在办理黄某某等6人职务侵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检察官多次深入涉案企业,了解企业对案件的真实想法,站在利于企业发展、帮助企业维权的角度,促成嫌疑人退还赃款20余万元。

当好“监督员”,依法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立足检察职能,重大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案件一律提前介入,召开公检联席会,共同会商案情,共同固定证据,从严追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在办理德融天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亿、集资参与人1209人案中,办案人多次听取涉案人员意见,从严追诉组织者、领导者1人。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审判阶段。

当好“宣传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聚焦民生民利,释法说理,实现各业务条线公开听证案件全覆盖。通过开展不同主题、不同层面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宣传新时代检察监督理念。在办理王某某等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4亿、 400余名投资参与人案中,利用后台数据固定公众集资数额证据,多次对数名集资人耐心讲解,告知其合法的救济途径,有效避免涉检信访案件发生。

当好“调解员”,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把“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贯穿办案始终,更好把握法律适用的原则性、掌控自由裁量的灵活性,优质高效地办好刑事案件。在办理朴某某信用卡诈骗一案时,办案人注重发挥检察官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主导责任,积极促成当事人双方和解,被害人周某某获得了赔偿,嫌疑人朴某某也获得了从轻处理。

当好“保洁员”,营造清朗网络空间。针对疫情期间网络犯罪有所上升,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坚决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强化治理源头,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依法从快办理电信网络犯罪,如赖某兄弟利用“快手”视频软件诈骗4000余元案,王某某等25人开设赌场案,雷某等2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净化网络环境,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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