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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亮青春,法在心中——辉南县人民法院《民法典》普法讲座进校园

    为了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观念、法治思维,遵守法律规定,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了解学习《民法典》,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魏洪宇、团委书记周雨晨等一行人走进辉南县第六中学,为教师职工与同学们送去《民法典》宣传材料,更呈现了一场精彩的《民法典》专题讲座。县教育局与六中领导、学生参加讲座。



    讲座中,主讲周雨晨首先抛出了一个经典问题,“母亲和女友同时掉水里先救谁?”以趣味开场吸引了同学的注意力,大家讨论的热火朝天。一位男同学回答道:“先救母亲”,得到了主讲的肯定。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与扶助义务,而这种义务也包括救助义务。因此,当你明知自己的父母正处于危险境地,自己有救助能力却不去积极救助,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

    讲座中,主讲人逐一分析了《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的人格、家庭等问题,针对《民法典》特色内容进行全面概括。其中既有与同学们息息相关的“校园暴力”“上大学后预防校园贷”等内容,也有同学们不熟悉的法律术语。讲座内容丰富,贴近生活,现场精彩纷呈,互动不断。同学们逐渐了解了《民法典》的立法意义,受益匪浅。法院干警还来到班级和教师办公室,现场为学生讲解《民法典》、发放相关宣传资料。




    活动结束后,学校领导对此次《民法典》讲座的充实性和生动性给予高度评价。学生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学习,提升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与能力。以后也会好好学习,有机会从事与法律有关的工作,报效社会。

    本次活动是辉南县法院“普法进校园”之“民法典专题”普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将推向更多学校,充分发挥法院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职能优势,全面倡导树立校园法治观念,让学生法治思维和习惯养成于小,养成于早,为他们快乐健康成长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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