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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 搭建平台 聚焦基层 服务群众——我市开创诉源治理工作纪实

近年来,我市全面开展学习“枫桥经验”、源头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体系,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推动了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构建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委综合协调,司法、信访、法院分别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加强领导,搭建平台,畅通百姓诉讼正规渠道
  ——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市委政法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对摸排上来的问题实行“日梳理、日汇报”,实时跟踪,统筹协调,周密安排,及时化解,绝对不能“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搭建综治中心平台。以“雪亮工程”项目建设为契机,按照“五有”标准建设市、县(市、区)、乡(镇、街)、村(社区)四级综治中心。市、县两级综治中心设立了群众接待大厅、矛盾纠纷调处解工作室、信息分析研判室、心理咨询室。
  ——搭建专业机构平台。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易发生矛盾纠纷的单位都成立专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按照“矛盾分类解”的思路,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研究分类化解的举措,提高化解成功率,每年各类专业机构调处矛盾纠纷上万起。
  ——搭建人民调解专家库。建立了由公检法司及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和退休干部组成的人民调解员专家库,为全市重大、疑难和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矛盾纠纷提供专业性处理意见。目前,市级专家库有调解专家1686人,专职调解员730人。
  ——搭建“百姓说事点”。把人民调解延伸到社区或村屯的商店、活动室等群众经常聚集的地方,建立了“百姓说事点”1597个。选派信息员到“点”上倾听百姓闲谈,第一时间捕捉、收集、反馈各种矛盾纠纷信息及不稳定因素,及时报告给综治中心,使各类矛盾纠纷在最基层就得到圆满解决。
  聚焦基层,服务群众,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实行“六包”,即以村、社区为单位,实行包区域明责任、包宣传提素质、包调查熟情况、包调处促和谐、包稳控强管理、包回访赢民心,使群众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等第一时间在村(社区)得到解决;做到“六有”,即有民生第一的执政理念、有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有便捷管用的工作平台、有过硬本领的调解队伍、有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有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六到位”,即认识到位、排查到位、化解到位、包保到位、稳控到位、处理到位。采取市领导包保化解信访积案、县级领导干部包保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政法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包保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的方法,多种途径和措施化解矛盾,使经过乡镇调解3次以上未果纠纷、涉及多部门的管辖纠纷、信访积案、涉法涉诉非访案件、易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敏感事件等大事在本级得到化解。

  多措并举,因事施策,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纠纷
  ——以人为本源头化解。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风险评估,规范操作程序;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问题,创新治本举措;对涉及多方群众切身利益的权属争议问题,实行和谐化解。
  ——坚守底线依法化解。依法规范行为,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协助预防化解矛盾、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教育,依法规范政府和群众行为,将矛盾化解纳入法治轨道,较好解决了部分基层干部“花钱买平安”和少数群众“信访信闹不信法”的问题。坚持法律底线,在医患纠纷处理中,不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坚决不赔,“以闹取利”的坚决不赔,未经合法机构和组织调解、裁决的坚决不赔,促使双方维权走上合法、依规、理性的轨道。
  ——依靠群众自我化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实践中,让群众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争做群众贴心人”活动,选派1000多名干部分别联系村,交民友、帮民富、解民困、排民忧、保民安、维民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夯实基础,强化保障,提高化解矛盾工作水平
  ——强化政策支撑。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矛盾纠纷调处制度,完善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信访调解等20余项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各部门职能,实现了部门之间矛盾多元化解工作的无缝对接。
  ——拓宽“四个网络”。拓宽基层综治和人民调解网、拓宽职能部门调解网、拓宽重点部位及领域人民调解网、拓宽行政自治组织调解网,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无死角。
  ——壮大“四支队伍”。加强综治维稳信息员、特邀调解员、专职调解员和调解志愿者四支队伍建设,建立调解组织、调解员和专业调解人才数据库。
  ——强化经费保障。把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委会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列入财政预算,用于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调动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强化典型示范。在实际工作中,我市涌现一批调解工作先进典型,通化县金斗乡金斗村全国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纪若林,全村实现了零案件,零上访的目标,被村民誉为老百姓的守护神。辉南县船口村全国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李兴元等一批调解员在基层无私奉献,保证了一方平安。
  ——强化督导检查。成立联合督查组,对职能部门和县、乡、村三级多元化调解中心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全面跟进和督导检查,逐一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实施约谈、挂牌督办等方法,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得到落实。

(记者:王达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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