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
当前位置: 首页>综合治理
【通化市公安局】深化“三个结合” 全力推进“一门通办”改革试点工作

    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十大行动、百项工程”和省厅”一门通办”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聚焦优化“便民、利民、惠民”工作举措,着重围绕“办什么、怎么办、谁来办、在哪办”关键环节,统筹深化“三个结合”具体实践,全力推进公安“一门通办”改革试点工作提质增效。




    “网上+网下”并举,实现“一网通办”“一门通办”相结合。


    明晰任务“清单项”,制发《全市公安政务服务“一门通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必选清单”、“自选清单”和“服务清单”,进驻市政府政务大厅“一门通办”政务服务事项40项,将交警、出入境、治安、禁毒等警种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市政务大厅综窗办理,不断拓展和丰富服务方式,在市政务大厅开通“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证明”查询功能,努力打造”只进一扇门,通办公安事”。截止目前,共办件3117件,为290人次提供服务,综窗办件节省时间50%以上,最多跑一次完成率98.4%。一网通办“不见面”,依托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吉林公安”APP,全面推行公安业务“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寄办”,并及时做好网上咨询、答复、预约、审批、办理、公示等网上服务工作。今年以来,网上办理相关业务5200余件,咨询答复430余件,提供企业疫情查询8200余人次,出入境、交警、户政、禁毒等部分业务实现网上“不见面”咨询、受理和双向邮寄。



    “主体+整体”并行,实现“公安窗口”“政务大厅”相结合。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发《通化市公安局窗口单位建设及人员考评实施细则》、《通化市公安局政务服务办理事项流程图》,规范业务流程、权责划分、监管指导、日常考核、人员和档案管理等工作机制,全力提升服务质量。在市政数局的大力支持下,将“一门通办”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大厅7个综合窗口,配备专职引导员做现场咨询引导服务。先后4次组织综窗人员56人次开展业务培训。市公安局投入资金采购相关设备,为实现“一门通办”提供必备条件。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由互联网+公安工作处牵头,户政、交警、出入境、治安、法制等部门参与“一门通办”协作配合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实际+实效”并重,实现“普惠便民”“警民协作”相结合。


    推动跨层联办,缩短服务半径。东昌分局、二道江分局作为通化市局直属分局,无交警业务,借助“一门通办”改革为有利契机,由交警支队采购相关设备,先后派出4人进驻2个区级政务大厅办理5项业务,目前两区办理交警业务46件。通化县果松镇派出所在改革试点工作中,率先推出由县级卫生机构授权乡镇卫生院出具体检证明,免去群众驱车70公里办证事宜,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畅通警民交流渠道,设置意见箱接受群众投诉建议,公布咨询电话及投诉电话,利用窗口宣传阵地,广泛开展“一门通办”改革宣传,粘贴“一门通办”统一标识52张,设置宣传板14个,并用LED屏幕13台滚动播放公安机关“一门通办”标语,最大限度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分享到:
通化市长安网

主办单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 吉ICP备1020179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