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近日,西安区人民法院开展一场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来自辖区各街道、乡镇、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以“坚持人民调解制度、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为主题,旨在帮助广大人民调解员增强法治意识、提升调解本领,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在基层、在源头、在萌芽状态得到化解。培训由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旭担任主讲。张旭同志深耕审判执行和纠纷化解工作多年,实践经验丰富,授课紧扣基层实际,围绕人民调解制度的核心要义、调解工作的程序规范和实务方法进行系统讲解,并结合办理的真实案件开展案例教学,把抽象的法律规定转化为可操作、可借鉴的调解经验,帮助参训人员切实提升法律素养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
培训采取专题讲座与互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交流环节,主讲人结合自身调解工作体会,就人民调解员日常工作中常见的难点问题逐一答疑解惑,现场气氛热烈,教学相长。参训人员纷纷表示,这次培训“解渴”又“管用”,解开了不少工作中的困惑。多位参训调解员表示,此次培训主题鲜明、紧贴实际、深入浅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温度,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信心和能力,今后要把学到的理念和方法运用到调解实践中,当好群众身边的“和事佬”、基层稳定的“守护人”。
下一步,西安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法院+综治+N”多元解纷联动机制,加强与司法行政、基层组织的工作衔接,常态化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通过巡回指导、联合调解等方式,帮助调解员不断提升依法调解、规范调解的能力,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社会贡献司法力量。
初审:康崇瑞
复审:刘家圆
终审:邵 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