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法要闻
政法要闻
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康芳到图们市调研扫黑除恶工作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六清”百日攻坚战,5月12日,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康芳到图们市就扫黑除恶工作进行调研。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州扫黑办主任朴春杰陪同调研。



▲康芳书记在图们市水利局调研



▲康芳书记在图们市检察院调研


调研组先后踏查了图们市水利局、图们市检察院、图们市凉水镇龙虎村,详细了解了行业乱象整治、黑恶案件办理、基层组织建设、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随后,在龙虎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召开座谈会议,听取了图们市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



▲康芳书记听取图们市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康芳指出,各级各部门必须始终保持打击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在坚决防控疫情的同时,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着重强调了4点意见:一是扎实推进线索核查。要全面梳理中央督导组交办、全国扫黑办交办、省扫黑办交办、州扫黑办交办和本地自接线索,列出线索清单,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未查结的涉黑涉恶线索要逐一落实到具体单位,成立核查工作专班,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每条线索均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核查方案。对查结的线索,线索核查人、核查单位负责人、同级扫黑办负责人均要审核签字,并对核查结论负责。同时,对查否的线索,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回头查”,特别是对查否但举报不断的线索,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请求提级或异地核查,确保线索核查质量。二是着力提高办案质效。政法机关要全面梳理当前存量案件,列出案件清单,不断加快办案进度、保证办案质量。要严格落实《提高办案质效的通知》、《降低涉黑涉恶案件改变定性比例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密切沟通、强化配合、减少分歧,努力把案件改变定性比例降到8%以下。要执行好提前介入机制,及时组织精干力量查阅案件卷宗,帮助、指导公安机关把握案件定性、把握证据链条、收集固定证据。要严格执行拟改变黑恶性质认定案件报告制度,未经报告或上级提出指导意见前,不得随意改变定性。同时,扫黑办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对案情重大复杂、分歧较大的涉黑涉恶案件,主动协调召开案件会商会议。三是深入开展乱象整治。要巩固拓展十大行业乱象整治成果,紧盯传统行业的粗放管理问题、资源行业的非法垄断问题、娱乐行业的藏污纳垢问题、新兴行业的野蛮生长问题,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等机制,杜绝“有证难管、无证不管”问题。要强化重点人群管控,扎实做好前科劣迹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等易被拉拢利用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走访排查,常态开展防范犯罪警示教育,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发生。要抓实“一案一整治”,强化“三书一函”跟踪问效,对制发“三书一函”不积极、落实“三书一函”意见建议不到位的部门,依纪依法追究问责。要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从“打、防、管、控”的角度出发,围绕铲除土壤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实现所监管的行业、领域全部都有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机制。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持续整顿涉黑涉恶村、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清理涉黑涉恶村干部,对已经转化提升的要继续巩固,未转化提升的要挂账销号整顿,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要及时予以撤换。要聚焦明年换届,认真落实村干部人选“三级联审”要求,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进一步提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能力,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着力筑牢基层防范黑恶势力犯罪的堤坝。


网站声明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 吉ICP备1020179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