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人民检察院立足职能定位,以“检润春耕”专项行动为载体,紧扣“知识产权保护、农资安全保障、耕地资源守护”三大核心任务,积极创新机制,为春耕生产注入法治动能,助力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严打侵权链条,激活农业创新动能。联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护种清源”专项行动,重点核查种子、农机具的商标授权、专利真实性,严打“仿名牌”“贴标套牌”等侵权行为。建立涉农知识产权案件“优先受理、专班办理、全程监督”机制,依托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协同保护基地,搭建“检企知识产权直通车”,对假冒注册商标、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犯罪快捕快诉。深入企业开展农资企业知识产权风险排查,走访特色种业、农产品公司28家,同步结合《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向企业宣讲商标权、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要点,推动建立专利申报、授权使用内部审核制度,通过“打击+服务”双轨并进,对侵权链条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打击,切实净化农业市场环境,激发农业企业创新创造的内生动力。
紧盯农资安全,守牢春耕生产底线。联合执法部门对县域农资经营店、流动摊贩开展“四查”活动,即查资质、查台账、查质量、查宣传,重点整治过期农药、虚假标注肥效、无证经营等乱象。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督促农业农村局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线索1件。依托种业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站,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种子发芽率、农药成分靶向抽检,建立“检—政—企”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农资质量“红黑榜”公示制度,倒逼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同时,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前哨”作用,建立"驻村干部+农技员+农户"快速响应机制,联合农业专家开展“田间会诊”,对反映的"苗弱""病害"等问题进行24小时内现场核查,固定作物样本、购销凭证等关键证据链,通过个案办理总结出"查货源、验资质、留样本"三步工作法,形成“线索发现—技术鉴定—执法跟进”闭环。
聚焦科技赋能,激活农田智慧引擎。充分依托‘田长+检察长’机制,对全县50余个行政村进行“智慧农田”走访踏查,优化《永吉县高标准农田质量管理办法》,对专家指导、档案记录等方面进行细化。同时加强对农业灌溉水源的保护,推动各乡镇政府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方案》,设立专项资金50.725万元,各乡镇、村、屯、农药经营门市设置集中回收点22个、集中回收装置31个,共回收废弃农药包装5000余个共计50吨。积极构建“政策引导、农户参与、有偿回收、集中处理”的回收处理体系,防止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污染水源,确保农产品生长环境安全。
信息来源:永吉县人民检察院
初审:孙建安
复审:金珊
终审:刘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