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不仅是法律的捍卫者,更是矛盾纠纷的化解者。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长达多年的合同纠纷案件,法官以专业与耐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初心。
案情回顾
2016年9月23日,原告赵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书》,购买了该公司的房屋,并于2017年4月入住。然而,由于该小区仅售出了赵某一户,致使供暖无法保障。在此情况下,双方口头约定该房地产公司每年支付赵某1万元供热费,由赵某自行解决供暖,但房地产公司多次未按约定履行。在赵某的要求下,双方于2021年12月13日达成书面的《协议书》,确定某公司尚欠赵某2020年至2024年采暖补贴5万元,而后房地产公司一直拖欠并未给付。无奈之下,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地产公司支付采暖补贴5万元。
法官调解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王志刚面对情绪激动的赵某,始终耐心听其诉求,安抚当事人情绪。与此同时,法官在与房地产公司沟通时也面临诸多挑战。双方立场迥异、矛盾盘根错节,调解工作举步维艰。法官无数次往返于双方之间,以专业法律知识厘清争议焦点,用同理心搭建沟通桥梁。在拟定调解方案时,既考虑赵某多年来的实际损失,又兼顾房地产公司的实际履行能力,从支付节点到违约责任均细致斟酌,力求平衡双方权益。
终于,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房地产公司分期支付赵某2020年至2024年采暖补贴3万元,自2025年5月起每月支付7500元,直至付清。若逾期未履行,则按原5万元采暖补贴标准执行,赵某可申请强制执行。
“负责调解的法官真的太不容易了。”庭审结束后,赵某感慨道,“第一次见面,我心里满是怨气,说话也不好听,但王志刚法官始终面带微笑,耐心听我把这些年的苦水一股脑地倒完,让我觉得自己的委屈也有人在意。”

一纸调解书,凝聚着法官的智慧与汗水。他们没有豪言壮语,却在每一个平凡案件中,用专业与坚守守护公平正义。正是这些细微之处的付出,让司法温度可感可触,为百姓生活保驾护航。
法官寄语:
在签订协议时,务必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秉持诚信原则履行约定。若发生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解决,避免矛盾激化。
信息来源:永吉县人民法院 陈晓娟 杨琪阁
初审:孙建安
复审:金珊
终审:刘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