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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法院:执行赡养纠纷 温情守护老有所养

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更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以司法温情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赵某含辛茹苦养育了三名子女。如今,赵某年事已高,老伴也在多年前离世,且赵某身患疾病,生活需要照料。尽管法院已作出判决,但赵某的子女仍未切实履行赡养义务,赵某遂向永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三个子女轮流照顾自己。若子女们无法亲自照料,需承担其租房费用或雇人照顾的开支。

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为减轻其诉累,执行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后迅速开展工作。执行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心声,精准把握矛盾焦点,以血脉亲情为切入点,向子女们强调:父母含辛茹苦将子女抚养成人,子女依法应当履行赡养义务。执行法官通过释法明理、以情感人,努力缓和矛盾,督促子女主动承担赡养责任。经过法官多次情理法交融的耐心调解,赵某的子女们最终履行了赡养义务,并深刻认识到以往的错误,承诺今后将按时支付赡养费,定期看望、悉心照料老人。至此,这场涉及赡养纠纷的执行案件在法官的调解下完美化解。 

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永吉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践行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尊老的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实践,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贡献力量,让老年人真切感受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安。


信息来源:永吉县人民法院 史新宇

初审:孙建安

复审:金珊

终审:刘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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