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表县委领导全县政法工作
2、负责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对政法部门的执法监督工作
4、涉法涉诉调度督办工作
5、负责全县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6、维护全县的维护稳定工作
7、负责全县人民防线建设工作
8、县委及上级政法委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