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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协作联席会议

近日,镇赉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规范镇赉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协作联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树彪、县司法局和县财政局主要领导以及分管领导应邀参加会议,镇赉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琳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是经请示白城市院第五检察部,基于检察机关在办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发现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在做好前期调研、分析研判、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的,旨在通过“府院联动”和建立规范镇赉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财政部门的各自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在规范镇赉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实现专业化办案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加强简政放权工作的规范和指导,助力提升依法治县和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会议由镇赉县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戚纪主持,共有四项议程。首先,刘琳检察长结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从行政检察个案线索发现到类案线索排查,指出了现阶段基层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以及希望通过建立、完善协作机制的方式,助推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再上新台阶。
随后,县政府吴树彪副县长发表了讲话,他对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牵头制定协作机制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明了基层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困境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与会的县司法局局长周锋、副局长黄大勇、县财政局副局长陈然、非税收入管理中心主任苏明昊分别结合自身业务职能,通报了过去在基层行政执法领域各自的工作成果,总结了先进经验,并对拟签订的协作机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最后,与会的三个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了《镇赉县人民检察院、镇赉县司法局、镇赉县财政局关于规范镇赉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
此协作机制的签订,是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行政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实践,今后,各协作单位将针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群策群力,从找准服务大局融入点、各自业务职能契合点、解决实际问题落脚点等三个方面,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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